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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2013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指南
点击:5911 来源:深圳潜龙家教 发布日期:2013-03-30
 

盐田区2013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指南

 一、申请学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年满六周岁(即200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具有深圳市户籍或符合深圳市政府“1+5”文件规定入学条件的非深圳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盐田区内有合法住房的儿童。
 二、了解居住地所属学区
外国语小学:海景二路以南、海山路以东片区(该片区购房且自愿者,为直升生源),片区内的租房户或虽然自购房但不愿申请外国语小学学位者,到海涛小学申请学位;全区(符合在盐田就读资格者都可参加公开抽签)。
东和小学:沙盐路以南——瀚海东岸;官下路——金融路——沙头角体育馆以南;海涛花园路以南。
海涛小学:沙盐路官下路口——深盐路(东)以南;海山南路以西;海涛路以东——海涛花园路以北;官下路以东。
田心小学:田荣路以北;工业街以南;深盐路(工业街路口-沙盐路东路口)以西。
林园小学:工业街以北;深盐路(隧道口-叶屋西街路口)以北;叶屋西街以西。
田东小学:深盐路(叶屋西街路口-东部阳光花园)以北;叶屋西街以东。
梅沙小学:大梅沙、小梅沙。
盐港小学:洪安路以东。(包括:洪安围、北山道工业区、黄必围、华侨新村、杨梅新村、山边村、华侨新村一二期、西山吓、海鲜街〈上街、下街、圩镇、渔民新村〉、沙头新村、沙岗圩〈吉麻湖〉、沿港新村、和亨雅园、海滨假日、金海雅居、书香文苑、蔚蓝雅园假日。)
中山纪念学校:洪安路以西和朝阳市场(含朝阳市场)——盐田北四街以东(包括:朝阳市场、裕宏花园、金水湾、新老石头围、裕达华庭、裕鹏阁、金港盛世、麓港国际、社排、明珠花园、东海丽景、倚山时代、金斗岭工业区、明珠市场、九号小区、天利明园);盐田三村。
乐群小学:朝阳市场以西(不含朝阳市场)——盐田北四街以西。(盐田四村、坜背、龙眼园、江屋村、朝阳围、西禾树、老塘、伯公树、盐田港十六号小区、畔山溪谷、金山碧海、中海花园、幸福海、东港印象、花样年.花港、和亨家园、和亨中心广场。)
 
三、积分入学办法
除盐田外语小学外,其它小学2013年秋季试行积分入学。
(一)排位原则
申请人所得积分为“类别分+累加分”,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在出现同分情况下,按儿童入户时间或办理居住证时间先后顺序排位,录满为止。
(二)积分构成
1.“类别分”:按申请儿童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划分A、B、C、D、E、F六个学位申请类别,类别与往年基本一致。分类办法及对应分值见《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以下简称《积分表》)。
2.“累加分”:累加分标准具体见《积分表》。
(三)积分认定
积分的认定单位为学校。申请信息经学校初审后,再送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学校根据送审结果认定积分。
(四)具体办法
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

 

类别
申请儿童情况
类别分
累加分标准
A类
盐田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自有产权房。
550分
1、独生子女加8分。
2、深户儿童,按其父母一方入深户时间每满一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其父母为非深户的,无加分;其法定监护人为非父母关系的,无加分。
3、非深户儿童,父母均为非深户的,按父母一方办理深圳居住证时间,每满一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父母一方为深户的直接加20分;其法定监护人为非父母关系的,无加分。
4、具有由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证的产权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微利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5、租房的,按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时间,每满一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B类
深圳其它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自有产权房。
500分
C类
非深户,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自有产权房。
450分
D类
盐田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
400分
E类
深圳其它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
350分
F类
非深户,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
300分

 

说明:1、住自有房属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或祖辈房的,住房项不享受加分。2、住单位房的,住房项不享受加分。3、累加分中,父母入户或办居住证时间,以及购房或租房时间的计算,截止至网上报名前一个月的最后一天。即,若4月开始网上报名,截止至3月31日。
 
四、需提交的证件资料
以下资料除《社保清单》、《计划生育证明》和《就学联系函》收原件外,其它验原件收复印件。
(一)深圳户籍儿童
1.《盐田区2013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儿童出生证。
3.住房证明材料,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书》(含首期房款收据),或《房屋租赁凭证》(在盐田区所辖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
4.独生子女证(非必备件)。
(二)非深户儿童
1.《盐田区2013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儿童出生证。
3.儿童及其父母三人在深《居住证》。
4.住房证明材料(同深户儿童)。
5.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或提交儿童父母在深经营的《营业执照副本》。
(特别说明:A、提供社保卡的,帐户内必需有扣款纪录,否则社保部门核验不能通过;B、以下两种情况需递交打印的社保清单:一是申请盐田外语小学的,二是在非规定报名时段报名的;C、社保清单可在深圳市社保局网站上自行打印,也可去社保局打印。)
6.儿童父母《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7.《就学联系函》。
8.独生子女证(非必备件)。
(三)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规定的有关材料。
 
五、学位申请材料具体说明
(一)户籍资料
若申请学位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另提供出生证、结婚证等亲子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若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只需提供监护一方的相关资料,但同时还要提供离婚证明或死亡证明。
(二)住房证明资料
1.属于自购房的
(1)提供房产证明的,房产证用途必需为住宅,产权人须为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产权房产权份额需大于50%(不含50%);(2)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3)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4)提供其祖辈在学区内自有合法房产的,该儿童的户口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均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亲戚朋友的产权房不予认可。
2.属于租房的
(1)租期须包含2013-04-01至2013-9-15;(2)必须是盐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住宅或商住两用出租屋,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场所等;(3)若住宅承租人是祖辈,该儿童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亲戚朋友为承租人的租赁赁证或与房东私签租房协议不予认可;(4)从2011年4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或备案手续的,租赁部门核发《房屋租赁凭证》,2011年4月1日之前办理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3.住在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及集体宿舍租住的
(1)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3)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提供父母单位集体宿舍合法租赁凭证或房产证复印件、父母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4)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5)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由居委会或单位开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学校收验原件。
(三)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1.社保资料的提供方法
(1)若父母有一方是深户,不需要社保资料,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2)内地户籍儿童,若父母一方是港澳籍或外籍的,该方不用提供社保资料,但另一方必需为深户或内地户籍,深户的提供户口本,内地户籍的提供本市社保资料;(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4)内地企、事业单位驻深分支机构人员子女入学必须提供:①与该企业、事业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②其参保所在地社保部门提供的此类人员的参保情况证明。
2.工商执照副本的提交方法
(1)工商执照上的法人原则上须是适龄儿童的父亲或母亲;(2)若法人是适龄儿童的祖辈,该儿童必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3)若其父亲或母亲是某企业或实体的出资股东或合伙人,但在营业执照上没有名字,必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工商信息单,工商信息单上必须有其父亲或母亲的姓名,证明其父亲或母亲是出资股东或合伙人。
(四)计划生育证明
非深圳户籍(内地户籍)的儿童,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母亲为深圳户籍的,提供母亲户籍地街道办计生科出具的《证明》;
说明:父亲的户籍有三种情况:深圳、内地、港澳台外籍;无论哪种情况,都由母亲户籍地办理。
2.如果母亲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计划生育科出具的《证明》;
说明:母亲的户籍有两种情况:内地户籍、港澳台外籍;父亲的户籍有三种情况:深圳、内地、港澳台外籍;经过组合有5种情形:
①母亲(内地)父亲(内地);②母亲(内地)父亲(深圳);③母亲(内地)父亲(港澳台外籍);④母亲(港澳台外籍)父亲(内地);⑤母亲(港澳台外籍)父亲(深圳)。
3.母亲年龄已经超过49岁的,也可凭户籍所在地开具的相关计划生育证明,到现居住地街道的计生部门开具《证明》。
4.若是单亲家庭,必须提供离异证或其他证件,证明为单亲家庭。离婚家庭,由法定监护方提供《证明》;其他原因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提供《证明》。
(五)就学联系函
1.格式:

就学联系函
深圳市盐田区学校:
?有我乡居民XX、XX在盐田区务工(或经商),其子XX随父母一起生活,已到小一上学年龄,请贵区学校安排就读学位为盼。
     XX省XX县XX乡教育管理办公室(盖章)
               XXXX年X月X 日

2.办理地点:
原籍所在地是镇或街道的,《联系函》中的“乡”改为镇或街道;当地未设教育管理办公室的,可以找乡(镇、街道)政府办公室办理,也可直接找县教育局或当地的中心小学办理。
(六)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料提供方法
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收养人的相关资料;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监护人的相关资料。
 
六、盐田区外国语小学的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4月7日至4月9日;
(二)到学校交验报名材料时间:4月10日至11日;
(三)学校公开抽签时间:4月13日;
(四)公布预录取名单时间:4月14日;
(五)若未被外国语小学录取,请家长于4月15日前上网修改申请学校。
 
七、温馨提醒
(一)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备齐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学校将不予受理。不能按时上网申请学位或向学校递交资料的,学校不能保证提供学位。
(二)未能在本学区录取的儿童,由教育科负责调剂到相邻的小学报名。
(三)网上申请学位必须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影响就读资格的审核结果及学位安排。
(四)普通学校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按照《关于开展我市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深残联[2007]2号,见教育科网站“办事指南”栏目)要求办理。经评估,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凭评估结果及其它报名资料到所属学区学校报名;不具备的,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布吉宝丽路,电话:28288756,28288756转3122、3123)报名。
(五)学校在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需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请家长提前做好准备。
 
九、招生工作流程
(一)家长了解所属学区及积分办法
了解所属学区及生源类型方法:①查看本指南中“了解居住地所属学区”及“积分入学办法”项;②查询盐田教育局教育科网站;③3月27日后,见住地附近小学门口公示栏。
(二)网上申请学位 4月7日至4月13日  (请注意:盐田区小一网上报名功能4月6日开通试报名功能,4月7日才正式开通,4月7日之前家长试填的信息将被清空。)
请登陆盐田教育局教育科网站:。点击左侧“家长通道”下的“小一报名”,进入报名页面,凭孩子身份证号进入,填写相关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打印《盐田区2013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初审申请资料  4月14至18日
家长携《盐田区2013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入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学区小学初核资料。入学资料齐全的,学校初审人员在两份《申请表》上签字盖章,一份给家长,一份学校留存,并出具《盐田区2013年小一学位申请初步受理回执》;学校初审不合格的,学校在《申请表》上标明原因,退回材料,不发《回执》。
    (四)就读及免费资格审核  4月19日至5月21日
学校将家长网上填报的信息分送公安、计生、租赁、工商和社保等部门审核,审核时间约为二十个工作日。凡经查实,提供虚假或过期材料的,深户适龄儿童不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适龄儿童敬请回原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于5月21日将申请者的资料审核情况公布于学校大门公示栏内。
(五)复核审核结果  5月22至6月15日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长需进一步核实网上信息填写正确与否,若网上信息填写错误,可在5月23日,提请学校对网上信息进行修改,学校将组织二次送审。
(六)公布录取名单  6月18日
家长到学校大门口公示栏,查看录取情况。
(七)新生注册   6月21至25日
学校在此期间,自行安排新生注册时间。家长可通过学校门口公示栏及学校咨询电话等了解注册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深圳家教·深圳上门家教摘自盐田教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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